相关文书显示,2016年,杨紫曾签约代言Puella品牌(拉夏贝尔旗下品牌)休闲服装产品,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但至2021年初,被告方旗舰店仍将杨紫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大肆推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并向杨紫道歉,同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25万元。“我老家在半农半牧的青海藏区。我们耕种小麦、青稞、油菜,我也放过羊。小学四五年级,有一天在路上拣到一本书,没有封面,翻得很烂了,是一本童话集子。我第一次看到《白雪公主》,别的记不清了,这是上天给我的一个礼物。初中开始接触外国作品,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契诃夫之类,后来看了很多现代派小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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